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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调解了一桩“污染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08:35 法制日报

  人民调解征文

  我是一名大学法学教师,也是一名人民陪审员。所住小区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我被聘为人民调解员。自此,与人民调解结了缘。前不久,我调解了小区里一桩“污染事件”。

  李先生一年来被楼上的鸽粪臭味困扰着,由于楼上的房子是租来的,养鸽人让李先生找房东。这样推来推去,天气渐渐热起来,臭味还会加剧,李先生希望知道用租来的房子养鸽造成的污染,是找租房人还是找房东负责任。

  这件事法律关系并不简单。一是它涉及相邻关系,二是涉及承租人使用租赁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问题,三是它涉及环境污染致人损害问题。要确定责任让双方都觉得公平、合理,并不简单。

  我说,作为使用人也好,房主也好都有责任把污染物处理掉。我首先对李先生做起了工作,说:“在这个小区大家生活在一起,远亲不如近邻,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以和为贵。”后来,在居委会的帮助下找到了房主,在我的耐心说服下,房主、李先生和我坐在一起了,我告诉他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这是相邻关系问题。所谓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动产相处在一起,双方各自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时,应当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居民经常碰到的与相邻权有关的不动产主要是房屋,房屋间的相互影响主要有排水、采光、通风、通行等几个方面,一方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我说,放在这件事情上,虽然鸽子处理了,已经消除了直接的污染源,但侵害还没有完全停止。李先生说:“只要把鸽粪完全处理掉,我就没有其他要求了。”房主借口说她不是不愿处理而是太忙。李先生说,“既然是你的房子造成了污染物,应负责清理,责无旁贷,不过我愿意协助房主清理。”我对房主说,这件事拿到法院你也是败诉,还费时费钱,他的要求也并不过分,再说,你的房子清理干净了也好再租给别人。

  经过我的耐心说服,两张质朴而憨厚的脸重新相互露出了笑意,这样闹了近一年的纠纷被调解好了,这一刻也长久地留在我心里,我衷心祝愿他们以后永久成为好邻居。

  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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