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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不管不问是那门子“行政智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10:34 新华网

  亦菲作者文集

  近日一篇关于《我们需要政府这样的“不管不问”》时评被多家媒体转载。文章在谈到面对温州市有260名市场营销协会会员委托开发商拿到政府挂牌出让地块,将成为全国首例个人集资建房项目一事,温州市房产局副局长表态:不能说支持、鼓励,也不能禁止、反对。要向多个主管部门进行研究。有时评作者据此称赞这种“不管不问”是当地政府蕴含着

“一定的行政智慧”。

  对私人集资建房,政府部门可以“不管不问”吗?如此“不管不问”何以称得上“行政智慧”?笔者实在是大惑不解。

  表面看私人集资建房是私人行为。但是,买到地后,是建成单家独院式还是公寓式,就有个小区规划问题。规划无疑要经过政府城建部门审批,城建若“不管不问”会成什么状态?在项目进行建设前夕,施工建筑单位还需向建设部门报建,也有个建设资格考核问题。此外,又涉及工程招标、房屋分配,相关部门可以“不管不问”吗?在施工期间,还有个安全施工问题,有关部门恐怕更不能不“不管不问”。还须一提的是,这260名会员个人集资建房尽管是在当地政府市场营销协会“斡旋”下进行的,一旦相互之间出现冲突或是出现施工偷工减料,或出现建房资金转移或施工单位未按时交房等问题,又是靠谁来调解处理?按时下中国国情,显然,无人能代替,只能是当地政府。

  近年来,一些私下搞非法集资的企业或某些公司加农户模式的农业企业在经营破产后,相关的员工客户总是登政府的门进行投诉,声嘶力竭要求政府出面为他们“作主”。可见,对事关公众利益的事,政府“不管不问”既不实际,也违背了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政府行政管理不在于管与不管、问与不问,而在于哪些事情该管,哪些事情不该管;哪些事情该问,哪些事情不要问。如果该管不管,该问不问,就绝不是“行政智慧”,而是“行政失位”;相反,把不管的也乱管一气,把不该问的乱问一通,则涉嫌“行政越位”。

  在法治社会,“行政失位”就是行政不作为,行政“越位”也就是“乱作为”。这两种“为”都与《公务员法》相违背,都要力戒避免。作为人民政府,一事当前,廓清事情的性质极其重要。

  作为法治政府,当然也是有限政府。政府“不管不问”的只能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私人空间的事情。对私人空间,就要实行“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但是,像260户人集资建私房这类既涉及到群体利益问题,又涉及到建设质量监督问题,假若政府部门采取“不管不问”态度,让其自演自唱,这不是行政智慧,而可能会捅出“行政乱子”。

  在改革的过程中,新问题、新情况、新事物层出不穷,对新事物采取的一概管死或一概排斥的态度只能会窒息创新。但采取凡事一概默认的态度也不见得妥当。正确的态度是善于调查研究,从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出发加以引导。因此,对于官员而言,善于调研,集思广益,密切联系群众,多谋善断才是真正的“行政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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