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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警惕校园“害虫”制造楼梯事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12:00 光明网
姜文兆

  据《长江商报》报道,江西都昌县土塘中学11月18日晚自习结束下楼时,发生踩踏事故致6死39伤。学校的楼梯间伤亡事件迄今已出现多起,如内蒙古某中学2002年9月发生的罕见“楼梯惨案”,竟然死亡21人,伤47人。2003年初,陕西某学校因学生在楼梯处拥挤造成伤亡。2004年10月,湖北宣恩县李家河乡学校的楼梯间拥挤踩压导致学生1死25伤。2005年10月25日,四川省通江县广纳镇中心小学晚自习课下课时,发生拥挤踩踏造成8名学生死亡、17名受伤。在对此类事故的调查反思中,有一重要因素被忽略被淡化了,即学生里的少

数恶作剧,甚至根本就是无良者趁机故意捣乱导致了楼梯事故的发生。否则为什么前些年从未有过此类事故?当我们面对一个个鲜活生命被重创直至凋零时,良知与责任使人无法再讳言或掩饰事故的某些真实因素。校园“害虫”的存在已是无可置疑,我们必须对之保持高度警觉。

  有关部门在处置“楼梯事故”时切忌简单地浮于表面,要秉持高度责任感认真严谨、实事求是地找准其成因。惟此方能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预防。由于社会道德水平下降和精神境界劣化等无可避免地波及到学校,因而产生了一定数量的校园“害虫”。他们放荡无忌、打架斗殴、顽劣偏执、横行校园,经常惹事生非难以管束,日益凸显为学校管理的一大难点。其中有的已走上违法犯罪之途,对此决不能再掉以轻心。

  学生课间休息或放学回家时,使得楼梯上人的密度较大,因此向前运动速度缓慢。此时如果有人恶作剧,或有“害虫”在其中捣乱故意向前下方推挤,极易造成人流“塌方”而出现伤亡。此绝非危言耸听。《燕赵都市报》曾载文称,河北成安县某中学晚自习结束学生下楼时,因个别不良学生恶作剧地高喊“地震了”并故意推搡拥挤致使楼梯护栏被挤垮,酿成5人死亡4人重伤的惨剧。平心而论,停电与陕西某校楼梯事故也并无必然联系。倘若不推不挤井然有序地下楼,哪怕天再黑也不会造成人的叠压伤亡。有媒体披露,河南中牟县去年发生的绑架并杀害人质案,就是三个中学生干的。可见学生中有缺德者是毋庸讳言的,敲诈勒索同学等犯罪低龄化现象就是证据。因而有故意制造楼梯事故的心理阴暗者不足为奇。河北成安某中学的楼梯伤亡学生事故,就已经证明存在校园“害虫”的结论不虚。

  有鉴于此,防范楼梯事故时特别要关注校园“害虫”这一因素。学校、老师和家长,尤其是学生要提高警惕以保护自己。课间休息或放学后不要急于抢行下楼,牢记安全第一。对于极少数趁人多而存心“使坏”者,要加强提防和辨识,不让其伤人恶意得逞。一旦发现就坚决处置以杜绝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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