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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新认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14:03 云网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是一个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的科学论断,反映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新认识。

  一

  (一)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首要的基本理论问题,也是一个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认识的重大课题。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围绕这个问题进行了艰辛的探索,取得了重大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也发生过严重失误和曲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摈弃对社会主义的某些片面的和不正确的理解,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先后从经济、政治、文化、外交和国际战略等方面界定过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分析新世纪新阶段面临的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还应该是和谐的社会主义,并且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战略任务。这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二)社会和谐是人类自古以来追求的一种社会理想,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都有人讲和谐。但这些存在剥削制度和阶级压迫的社会都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和谐问题,社会和谐不是也不可能成为这些社会的本质属性。只有社会主义社会,才具有社会和谐的本质属性。

  第一,社会和谐是与社会主义制度必然联系在一起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人类历史上迄今为止最合理最进步的社会制度。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从根本上消除了导致阶级对立和社会不公正的根源,在这种条件下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马克思主义在国家生活中指导地位的确立,社会主义价值观在全社会的培育,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的精神力量。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虽仍然是社会的基本矛盾,但这个基本矛盾是非对抗性的,完全可以通过和平的、渐进的方式,通过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的调整和改革加以解决。这是社会主义能够实现社会和谐的最根本依据。

  第二,社会和谐是与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必然联系在一起的。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力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我们党以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利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以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为历史使命,并且具有严密的组织体系、科学的指导思想、坚实的群众基础和严格的管理制度。这些不仅决定了党必然把社会和谐作为自己追求的价值目标,而且决定了党有信心、有能力推动和实现社会和谐。我们党可以通过制定和实施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社会向和谐的方向发展;可以借助执政资源,在全社会大力培育和谐精神、树立和谐理念,形成共同追求和谐、自觉维护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还可以通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在保持和发展自身的先进性中引领社会和谐,在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中实现社会和谐。

  第三,社会和谐是与人类社会发展趋势必然联系在一起的。人类社会是在矛盾运动中不断从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进步的,社会和谐也是动态的、历史的、发展的。马克思、恩格斯根据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为未来理想社会是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和人的精神生活高度发展的社会,是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和谐相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也就是说是一个高度和谐的社会。社会主义是通往未来理想社会的必经阶段,是一个在生产力逐步发展的基础上,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历史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将逐步得到解决;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差别将逐步缩小并得到最终消除;在日益丰富和全面的社会关系中人们将逐步发挥出各种能力和潜能;人与自然的矛盾将逐渐缓解,不断走向和谐。这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必然进程。

  总起来说,把社会和谐明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符合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符合我们党的根本宗旨、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性质,是有充分的理论依据和实践依据的。作出这个概括,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一个重大成果。

  二

  (三)社会主义社会虽然为解决社会和谐问题提供了根本的政治前提和社会制度保证,但要实现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和谐的社会,则任重道远。特别是在我国有13亿人口、经济社会还不发达、还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和现实条件下,理想的和谐社会不会也不可能自然而然地实现。我们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来抓,就是要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目标。

  (四)我们要构建的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和谐社会,是体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总要求的社会,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构建这样的和谐社会,既涉及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调整和改革,又涉及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调整和改革,因而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共同推进的发展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这是从广义上讲的和谐社会建设。从狭义上讲的和谐社会建设,则是专指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相并列的社会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要整体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又要在整体推进中重点推进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历史和现实充分表明,只有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不断发展先进生产力,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只有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政治保障;只有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不断发展先进文化,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精神支撑。同样,也只有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不断发展社会事业、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才能形成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社会体制和社会秩序,才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无论广义的还是狭义的和谐社会建设,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实践,都要贯穿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过程,都要贯穿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过程。

  (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战略任务的提出,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拓展为还包括社会建设在内的四位一体。根据这个总体布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创新、政治体制改革和创新、文化体制改革和创新、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坚定不移地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定不移地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那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之间是什么关系呢?

  第一,两者之间是有机统一的关系。前面说过,广义的和谐社会建设,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共同推进的发展过程。这四个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四个建设是一致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也是贯彻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过程。和谐社会建设搞得怎么样,不仅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而且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关系国家的富强、民族的振兴和人民的幸福。我们要充分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扎扎实实地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第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替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的战略部署和战略安排,既包括建设的规划、又包括改革的规划,既有明确的目标任务、又有实现目标任务的途径和手段,它回答的是怎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则回答的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如何实现社会和谐的问题。就是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社会和谐是这个总体布局确定的一个重要奋斗目标。所以,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放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之中去思考、去谋划,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落实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党和国家的全部工作之中,使和谐社会建设与其他建设、其他工作密切配合、相互促进,共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贯彻实施。

  (六)社会和谐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它的实现是分阶段、有步骤的渐进过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又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

  说它是重大现实课题,是因为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的发展既面临良好的环境和有利条件,也面临严峻的挑战。特别是国内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明显增多。能不能及时应对、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越来越成为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的重大现实课题。我们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这正是我们党居安思危、清醒坚定成熟的体现。

  说它是长期历史任务,是因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个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起始阶段的很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而且旧的矛盾解决了又会产生新的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又不断面对新的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也就是说,构建和谐社会的长期性,决定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长期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搞多久,和谐社会建设也就要搞多久。

  构建和谐社会的长期性和现实紧迫性,要求我们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自觉按规律办事,把长远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结合起来,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扎扎实实地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一个步骤一个步骤、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持续向前推进。

  三

  (七)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一科学论断,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决定》以这一科学论断为重要依据,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着重围绕社会主义社会建设、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工作部署。其中,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完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体制机制、建设和谐文化、加强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的5个方面工作。做好这5个方面工作,切实推进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

  (八)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因为社会和谐的根基在发展,社会和谐的前景在发展,解决影响社会和谐问题的根本出路同样在发展。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更不可能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我们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和谐的社会主义,首先是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社会主义。

  这里讲的发展,是科学的发展。我们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为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提供了根本指针。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也是坚持以人为本、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促进社会和谐的过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将检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成效。我们要把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好地统一起来,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大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科学发展中促进社会和谐。同时要更加注重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使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群众需求相适应,以社会的和谐来保证又快又好的发展。

  (九)社会公平正义,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和重要特征,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社会公平是历史的、具体的、相对的,而不是永恒的、绝对的;一个社会的公平观是由这个社会的生产关系所决定的。社会主义社会开辟了从根本上实现社会公平的现实道路,但还不可能完全消除社会不公平现象。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真正的自由和真正的平等只有在共产主义制度下才可能实现”。我们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一定要大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同时又要摈弃脱离经济社会发展阶段、脱离生产力实际的唯心主义公平观,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公平观为指导来认识和处理社会公平正义问题。要坚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出发,根据生产力发展水平,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切实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具有广泛的社会共识、普遍的价值认同、坚强的精神纽带和良好的社会风尚,必须建设和谐文化。和谐文化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和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文化源泉和精神动力。建设和谐文化,就是要培育和谐精神,倡导和谐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最根本的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亲和力。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凝聚力量、激发活力,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谐的精神纽带,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

  (十一)国泰民安、政通人和、安定有序,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目标。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加快推进,社会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的条件下,我们党要促进社会和谐,必须大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实现社会治理的新跨越。这就要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就要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推进社区建设;就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完善矛盾化解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就要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强化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社会责任,努力形成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决定》在以上这些方面作出了具体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这些部署,切实加强社会管理,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就能有力地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十二)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和内在要求。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把增强社会创造活力作为着力点,坚持把创新精神贯穿到治国理政的各个环节,大力弘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积极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和其他方面的创新,使全社会的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创业活动蓬勃开展。和谐凝聚力量,和谐成就伟业。我们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巩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形成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合力,同心同德地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中央策研究室副主任何毅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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