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在专利深渊的边缘 中国彩电遭遇“生死劫”(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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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14:24 中国新闻网 | ||
资料图片中新社发 michal lee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知识产权竞争并不高尚 “知识产权制度适用的是丛林法则。”张平说,知识产权竞争和其他市场竞争一样,弱肉强食,并不存在高尚、纯洁。 联想研究院一位知识产权研究人员也同意张平的看法。“国外企业和组织运作专利池经验太丰富了,授权谈判时如果谈得好,大家相安无事,如果谈崩了,知识产权就是杀死对手最锋利的那把剑。” “数字电视、3G、数码相机等行业,如果不做自己的标准和专利,就好像绳索始终套在脖子上,情况好时,人家勒得松一点,还能苟延残喘;稍有不慎,就会被别人直接勒死。”闪联信息技术工程中心刘清涛对此打了一个形象的比喻。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国外专利组织为了收取更高的专利费用,甚至不惜对中国企业使用欺骗手段。“他们与B企业谈判专利授权时,会举出A企业已经交了很高的专利费用的例子,但实际上A企业还没有跟他们谈过。” 知识产权权利人是经济人,是经济人就可能有违规的一面,知识产权保护应该回到市场竞争环境中才公平,而不是行政权力过分干预。张平认为。 国内企业需补课 IBM在PC上有2000多项专利,联想因为收购了IBMPC部门,每年专利授权收入就高达3000万美元。对于高科技企业来说,专利收费已经成为其盈利的一部分,成为其商业成功的一部分。 美国高通公司2006年第二季度财报显示,其专利授权费用收入为6.8亿美元,净利润达到了6.3亿美元,纯利润占到了收入的92%以上。高通模式虽备受诟病,但确实证明了专利的高附加值属性。 “现在经营什么产品附加值最高?是知识产权。”张平一再强调,中国企业要利用自己的专利、商标去获得高利润,而不仅仅是把专利申请当做一个好看的数字摆在那里。中国的专利申请量排名已经达到全球第三,“但是申请量不起任何作用,关键是要将专利利用起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政府官员不无焦虑地说,目前中国的专利体系确实存在问题。 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中心数据显示,目前国内存在着一个奇怪的现象:中国企业的专利实施率(专利得到产业化的比率)高得惊人,达到了70%,而国外专利实施率一般为20%~30%。 “这并不是好事,实施率太高,证明中国企业没有真正认识到专利的市场价值。”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中心主任邓军分析,专利和一般的科技成果不同。中国企业没有完全认识到,专利的价值并不仅仅体现在产业化实施上,更重要的是怎样利用专利占领更大市场份额,利用专利阻挡竞争对手、确保自身利益,利用专利获得实际利润,“产业化实施只是专利应用的一部分而已。” 事实上,专利已经成为国际市场竞争抢占制高点的有力工具,很多国外公司的专利布局在市场竞争之前就已经完成。例如,跨国公司将核心专利和周边专利都圈地似地申请下来,但只对核心专利进行实施,周边专利并不真正进行产业化,而是用来设置壁垒或者收取专利费用,所以国际上专利实施率在20%~30%之间。 在合理的情况下,只有必要专利才能加入专利池,但是国外专利组织往往将不必要的专利,即周边专利甚至大量垃圾专利也列了进去。 “我可以百分百保证,在数字电视领域,甚至在IT所有领域的专利池里,一定包含着垃圾专利。”张平肯定地说,国外专利组织声称只有必要专利才能列入专利池,相关国家的法律也是如此规定的,但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他们往往将非必要专利捆绑销售,也就是将周边专利、防御性专利加到核心专利上搭售。 目前国内专利实施率70%的统计数字,正是中国企业不会经营专利的体现——只想着将专利技术产业化,对专利在市场竞争中的其他作用没有充分认识到。 邓军认为,中国企业要通过学习跨国公司以及参加国内相关知识产权培训班等方法,学会专利的布局。“要知道将哪些专利作为实施专利,哪些作为外围专利,储备专利申请哪些,防卫专利申请哪些。” 而目前,国内企业做出研发成果,只是将最好的技术进行申请,然后公布专利申请数。“在知识产权竞争中,这样做只是勉强及格,离专利的经营、娴熟应用还差得很远。” 目前国内专利实施率70%的统计数字,正是中国企业不会经营专利的体现——只想着将专利技术产业化,对专利在市场竞争中的其他作用没有充分认识到。 记者观察谨防专利越界 聪明的邻居发明制作了一把新式斧头,砍柴特别顺手。你有意或无意地看到后,在他那把新式斧头的基础上再加改进,做出了更加先进的斧头,砍到了更多的柴,也赚到了更多的钱。这时邻居挥舞着他的斧头,不再砍柴,而是向你砍来,理由是你偷了他的专利。这时,专利就是魔鬼。 专利也有天使的一面。专利的独占性使得专利拥有者有可能进一步完善这项技术,从而使人们的生活更加灿烂,这时专利就是天使。 因此,面临专利组织重重包围的中国企业,在对待专利不同的面孔时,恐怕也要准备两个面孔。尤其是政府,更是要通过理性的手段来分别“招待”天使和魔鬼,帮助企业进行甄别。 有人提出专利本身就是合法的垄断,但是这种垄断不能越界,一旦越界,就应将其押送到反垄断的规制范围内。 美国的专利法自诞生起,就有反垄断法的规制,并且后来又出台了专为美国企业服务的337条款:对外国货物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干涉以打击竞争对手,客观上对进口产品构成贸易壁垒。 中国目前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同样有行政干涉,但遗憾的是,我们的行政权力在知识产权上大多数为外企所利用,这是一个扭曲的现象。 近年来,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得到很大发展,但规制它的法律是缺失的,也就是对专利权利人滥用权力,构成垄断和限制性的技术壁垒是没有法律可以约束的。 中国目前没有专门规制知识产权的法律,法律的出台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现实一点的做法是政府出台相应的配套行政法规。但令知识产权界人士担忧的是,目前地方政府的行政思维一直都是在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很少有限制知识产权滥用的行动。 (来源:中国经营报 文:李国华) [上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