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在专利深渊的边缘 中国彩电遭遇“生死劫”(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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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14:24 中国新闻网 | ||
资料图片中新社发 michal lee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秘密会议上,13家彩电企业签署了共建数字电视专利池协议,决定组建封闭 式工作小组,共同出资成立第三方专业公司开展知识产权研究,吸纳各企业优势专利展开中国数字电视专利池建设,并建立谈判组织进行集体谈判工作。国内彩电企业的老总们纷纷开始恶补专利知识,这是一个新的现象。长虹法律部知识产权处处长代德健对此感触颇深。“几年前,彩电企业一般不重视知识产权方面的会议和培训。而现在,即使是彩电企业的最高层也会很虚心、很耐心地倾听知识产权报告和分析。”8月份,他在绵阳召开的一次电视行业会议上,作了有关彩电企业面临知识产权问题的演讲,彩电企业的高层们当场做出反应,要求立即召开知识产权会议,专门请代德健为各企业老总做知识产权报告。“以前高层们不可能抽出这么多时间专门谈知识产权。” 不再做“冤大头” DVD已经有了前车之鉴 中国的DVD产量占全球市场的80%,但实际上国产品牌已经全军覆没,大家都在为国外品牌做代工,击垮中国DVD产业的只是一纸专利。 “我们就是因为专利费用太高才开始做代工的。”一位曾经是国内DVD领导品牌企业的发言人抱怨,“我们现在不用交专利费了,全力在给国外品牌做代工。”几年前,这家企业还是中国数一数二的DVD厂商,电视上到处都是他们铺天盖地的广告,而如今,他们的企业成了不折不扣的“加工厂”。 中国海关的数据显示,2005年1~9月份,作为中国DVD出口领头军的广东省共出口8060万台,其中以贴牌形式为国外品牌做加工贸易的产品出口台数为7653万台,占出口总量的95%。 据上述发言人透露,如果做自己的品牌,企业要交纳15美元/每台的专利费,而DVD每台利润最低时只有1美元多。 中国DVD企业一开始并没有遇到专利费问题,但当国内企业的销量大幅增长时,国外公司开始祭出专利大棒,每台所收费用比利润还高,于是中国DVD产业迅速衰退。 联想中国研究院一位研究人员表示,利用标准、专利向企业收费无可厚非,但收不合理的专利费用就是技术霸权,“比如DVD产业就是一个恶意收费的典型案例。”这位研究员分析说,DVD专利收费组织主要是3C和6C,“基本上是垄断专利组织,在产业中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中国彩电企业又处在专利深渊的边缘 去年5月8日,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成立知识产权专业协调委员会,成立至今,已经紧急召开了多次有关专利的会议。几乎每次会议上,与会代表都信誓旦旦地说,中国的彩电企业不能再任“专利”宰割。 ATSC对中国彩电企业的收费标准虽然尚未最终敲定,但是近邻韩国数字电视所采用的就是美国标准,每台电视要交20~30美元的专利授权费用。康佳集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员工说,“如果每台数字电视收取20美元的专利费用,这对彩电企业来说,成本负担太重。”数据显示,2003年康佳彩电出口120万台,2004年245万台,2005年出口量更是在上年的基础上翻番,如果其中有五成按照20美元标准缴纳专利费,那么每年的专利支出至少为4000万美元,而康佳2005年净利润仅为7189.9万元人民币。 此次彩电企业成立数字电视专利池联盟的目的,就是要提升中国企业应对知识产权挑战的能力,比如数字电视出口美国市场、欧洲市场的专利收费问题。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郝亚斌强调说,中国是尊重知识产权的,有些专利费用是应该交的,但怎么交得合理,是需要谈的。“对于那些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一定要提出来。” 而且,有了数字电视专利池这样的联盟,不仅着眼于谈判,还有可能与国外专利组织合作,与他们交叉许可之后可以省去一些专利费。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魏衍亮认为,以前DVD就是因为没有谈判能力,没有人对收费标准提出质疑,而导致整个行业的没落。“成立专利池联盟后,至少中国企业可以去谈,不是要多少给多少。”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协调委员会正是数字电视专利池联盟的组织者,其主任由国内一家彩电企业的代表担任。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主任最近不停地忙于和美国人、欧洲人以及日本人的谈判,连看电视的时间都没有。“谈判对象都是国外企业或者国外专利组织的代表。”这位主任说,中国彩电企业到了最紧要的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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