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湖南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将与招生、收费等挂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15:43 红网

  红网长沙11月27日讯(记者 刘怡斌)湖南省教育厅今天发出通知,将对全省民办学校实行年度办学情况检查,并将年度办学情况检查结果与民办学校招生、收费、评先等挂钩。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民办学校实行年度办学情况检查,是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引入社会监督机制,促进民办学校依法办学、建立评价制度、优化管理模式的重要手段;也是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遵循教育规律,形成办学特色,持续健康发展的

基本工作标准。

  按照《通知》要求,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检查工作按“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民办本科高等院校、本科院校所办独立学院由省教育厅负责年度办学情况检查;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民办高等非学历专修学院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年度办学情况检查;其他各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按有关规定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年度办学情况检查。

  此外,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检查分为A(优秀)、B(合格)、C(整改)和D(停办)四个等级。对年度办学情况检查结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同时,年度办学情况检查结果要作为发放办学许可证的依据,并将年度办学情况检查结果与民办学校招生、收费、评先等挂钩。

稿源:红网 作者:刘怡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