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屡禁不止 中国官方出重典整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17:12 中国新闻网

  

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屡禁不止中国官方出重典整治

  资料图:湖北宜昌一市民在浏览报纸上的医疗广告。中新社发 刘君凤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七日电(记者 刘长忠)违法医疗广告屡禁不止,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污染社会环境。对此,中国将实施新修订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予以整治。

  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今天联合公布经过修订后的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明年一月一日实施。

  新《办法》明确医疗广告发布前的审查制度,规定医疗广告必须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成品审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后方可发布;医疗广告仅限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等八项内容;医疗广告不得出现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保证治愈或宣传治愈率,利用患者、医学机构、专家等名义和形象做证明,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名义等八项内容;禁止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

  对于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广告主和广告经营单位,新《办法》也明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并处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单位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医疗机构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表示,将依照新《办法》加强对医疗广告的监管;近期将对未经审定出证、篡改出证内容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重点执法监督,违法违规者将依法查处。

  据悉,今年前三季度,中国共查处违法医疗广告四千六百四十四件,占查处违法广告案件总数的约百分之十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