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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明年实施 将严审到标点符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17:2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27日电 据北京晚报报道,今日上午,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经过修订后的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此举意味着国家执法部门对目前公信力日渐降低的医疗违法广告开始重拳出击了。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副司长李亚莉介绍说,2005年至2006年前三季度,全国共查处违法医疗广告1.1万余件。医疗广告中的虚假违法宣传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广告市场

一大顽疾。仅今年前3季度,工商机关就查处违法医疗广告4644件,占查处违法广告案件总数的12%。“目前违法广告成本低,原有的1993年出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对违法分子难以起到震慑作用”。

  从明年1月1日起,国家工商总局与卫生部重新修订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将开始实施。新《办法》明确了医疗广告发布前的审查制度,规定医疗广告必须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成品审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后方可发布。同时限制了医疗广告内容,医疗广告仅限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等8项内容。李亚莉说,广告内容审查之后,“连标点符号都不能再变动”。(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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