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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诉请“父亲”做亲子鉴定被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9:00 上海青年报

  据新华社成都11月27日电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二审审结一起一女子因怀疑一男子当年强奸母亲后生下自己,从而诉请法院确定双方父女关系的案件。由于该男子拒绝做亲子鉴定,法院以亲子鉴定需要采集该男子的血液样本,涉及其基本人身健康权利,法院无权强制其鉴定为由,驳回了该女子的诉讼请求。

  19岁少女李某患有先天唇腭裂,容貌上的缺陷让李某性格孤僻。2005年,她的母亲

夏某告诉她自己当年曾遭邻居陈某强奸,然后生下了患有先天疾病的李某。

  后经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李某与父亲李某确无血缘关系。为了确认自己的生父身份,李某到成都找到陈某要求做亲子鉴定,但遭到陈某的拒绝。随后,李某一纸诉状将陈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定双方的父女关系。

  法院认为,李某虽向法院提出与陈某做亲子鉴定的申请,但由于亲子鉴定需要采集陈某的血液样本,涉及陈某的基本人身健康权利。在陈某拒绝鉴定的情况下,法院无权强制其鉴定。另外,法院查明陈某已于1982年做了输精管结扎手术,故本案因证据不足,法院对李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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