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肇事入狱死者家属索赔 巡回法庭狱中开庭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10:53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因驾驶员超速驾驶,造成车辆侧翻,1人死亡,10人受伤事故。死者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因驾驶员正在服刑,11月23日,贵阳市云岩区法院组成巡回法庭在金西监狱中开庭审理此案。 据了解,2005年12月23日,驾驶员李某驾驶客运车由三桥南路往二桥方向行驶,行驶至二桥加油站路段侧翻,造成车上1人死亡,另10名乘客受伤的事故。后经过交警现场勘察 ,该车刹车痕迹达30米,超出正常速度50%之多,认定驾驶员属超速驾驶。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李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其挂靠的修文黔通汽车快捷客货运输有限公司向死者蒙某的家属支付了6万元赔偿,但过后便拒绝支付剩余费用。于是,蒙某家属诉请云岩区法院判令修文黔通汽车快捷客货运输有限公司再赔偿136665.37元。在巡回法庭上,驾驶员李某承认自己应该负责,但因其正在服刑,所以无力承担赔款。而修文黔通汽车快捷客货运输有限公司也愿意承担责任,但认为赔偿数额偏高。最后,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意见,由修文黔通汽车快捷客货运输有限公司赔偿死者蒙某家属11.5万元。作者:曾抗英 陈德桂 谢培松 廖波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