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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暂不审议《省物业管理条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11:01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朱小勇 通讯员 任宣) 昨日,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据悉,考虑到上位法《国家物权法》正在审议之中,其对业主自治、小区车位等方面会有原则性的规定,《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经过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第一次审议后,本次会议暂不进行第二次审议,待物权法出台之后,再根据上位法精神进行修订审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委关于《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广东省

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草案)》、《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草案)》、《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草案)》、《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草案)》、《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和《广东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深圳市食用农产品安全条例》、《深圳市燃气条例》、《珠海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的说明及省人大法委的审查报告;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选举委关于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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