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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道义契约》何以回归助学道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11:11 四川新闻网

  龚明俊

  11月23日,广州大学广东文化基金向首批88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子发放了40万元的助学金。根据协议,该助学金初步计划前四年资助300人次,资助总金额大概200万元。同时,受助学生必须签订一份《道义契约》,承诺大学毕业工作后有能力时,将受助资金捐回助学金,用来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大学生。(11月27日《中国青年报》)

  采用“道义契约”形式是服很好的“捐助药”。这些年来,贫困学生受助而不能还贷款之类的事情屡屡出现,以致有的施助机构和人群对这种公益性的事业有些心灰意冷。这份特殊的契约,既考虑到受助者的实际困难,也明确提出要给受助者一个“缓冲期”,这就将捐助回归了道义本色。

  “道义契约”有几点值得关注。一是超越了纯粹道义捐助的局限,强化了受助者的道义责任意识,并通过受助者扩散影响;二是去除了有的捐助形式(如贷款)的刚性效应,以“柔”动人,强调“靠受助的贫困生自觉执行”和“有能力时”回捐;三是受捐者成为新的捐助后备军,受助者在道义氛围中接受捐款,在道义氛围中捐回助学金,意在强化捐助的和谐互动和循环,提高捐助者和受助者的积极性。所以它蕴含着捐助的真正而完全的内涵。

  广州大学在构建“奖、贷、助、补、减、免”以及开设“绿色通道”等多元一体较为完善的助学体系,强化“助”的方式,回归“助”的本义,这是值得赞赏的行为,对其他捐助等公益事业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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