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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给农民的贷款利率越高越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11:38 四川新闻网

  郭之纯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易纲在“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表示,农村金融机构进行的涉农贷款不宜实行优惠利率,还应比市场贷款利率稍高一些。“许多人希望给农民的贷款利率越低越好,他们认为这样可以减轻农民的还款负担。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易纲说,在涉农小额信贷发放过程中,普通农民很难得到低于优惠利率的贷款。得到低息贷款的

人,往往是有门路的人。而为了证明高利率的合理性,他举出了尤努斯所经营的孟加拉乡村银行——格莱珉银行的例子(11月27日《中国青年报》)。

  因尤努斯获诺贝尔和平奖而名声大噪的格莱珉银行竟然成为中国涉农贷款提高利率的参照,如此“借鉴”、“接轨”的想象力令人叹服。不错,格莱珉银行的部分贷款利率确实比其他商业银行要高些,但为什么要高呢?——人家可不是为了所谓的“防止寻租”,而是因为该行的两万多员工要每周挨家挨户为650万借款人上门服务,导致成本比较高。而且格莱珉银行的利息是多样的,比如他们的助学贷款的利率只有5%,更有利率为“0”的给乞丐的贷款。

  声称为了防止寻租——当然更冠冕堂皇的说法是“让更多的农民得到贷款”,就要提高涉农贷款的利率,令人隐隐感到些许“爱贷不贷”的傲慢。如此高利率的涉农贷款,到底是要为农民致富服务,还是要提高银行自身的利润,令人生疑。

  显然,要防止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通过只将低息贷款贷给“有门路的人”来寻租,提高贷款利率是下下之策。工作人员之所以能够寻租,以“关系”而不是项目可行性和还款能力决定贷款去向,原因在于管理不善,程序不明,而不是由于贷款利息的高低。

  利率的确定,显然要进行认真的成本核算,而不能拿“防止寻租”这种荒唐的理由来说事。中国的涉农金融机构长期享受着财政支持和政策照顾,应该尽己所能地承担社会责任。要真正有效解决寻租状况,惟靠加强内部管理。不从此处着手,却打起利息高低的算盘,简直就是歪嘴和尚念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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