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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制度规定服刑人员子女可纳入保障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14:22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1月28日讯今天下午,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司长张明亮做客人民网,以“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题与网友在线交流。张明亮指出今年三月份民政部和15个部委联合下发了《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孤儿的生活、教育、康复、医疗,包括住房、救济以及法律援助等方面都明确了各个部门的责任,是中国建国以来,第一个综合性的儿童福利制度的安排,在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张明亮说,该《意见》明确界定了新形势下儿童福利保障的对象包括两部分,一是失去父母的未成年人,不仅包括机构内集中养育的孤儿、弃婴,也包括社会上的散居孤儿;二是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流浪儿童,无人抚养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困境儿童也纳入保障范围。突破了传统的儿童福利服务对象仅限于机构内的孤儿和弃婴的局限,适应了新形势儿童福利的现状,进一步扩大了儿童福利的保障范围。

  张明亮指出《意见》保障了孤残儿童的权利。主要是生活保障,明确规定儿童基本生活达到当地的平均水平,就是保障儿童的基本生活。除此之外,对儿童的教育、看护、培训、就业、医疗等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另外张明亮还指出,《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是15个部委联合发文件,明确了15个部门各自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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