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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每日定时上报药品信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14:51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皇甫萍)记者昨天从上海市食药监局获悉,明年1月1日起,本市将启动“上海市药品流通实时监管系统”,对全市的批发、零售药品信息实行实时监管。根据这一系统,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药店将每日定时上报药品信息。

  今年5月以来,国内连续发生“齐二药”、安徽“欣弗”等重大药品不良事件。而根据市食药监管部门近期“飞行检查”显示,目前本市药品安全还存在隐患,违法违规采购、

销售药品,仓储管理不规范现象时有出现。因此市食药监局已经着手建立“上海市药品流通实时监管系统”,及时监控、查处“问题药品”。

  根据“监管系统”要求,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药店等将被要求每日定时上报相关药品信息。药品批发企业负责上报所有购进、销售药品信息;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负责上报向外省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进药品信息及配送到各门店药品信息;社会单体药房、医疗机构负责上报向外省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进药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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