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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这个“记者”如此这般真无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14:58 四川新闻网

  有些记者真不知是怎样当上的,当上后又干些什么?日前,《京华时报》报道了有个记者企图勒索企业380万元被检察院公诉的消息,令人感到可恨、可气,又可笑。因为他的行为实在不像真正的记者,所以笔者给这个记者的头衔加了引号。

  这个“记者”叫李凌。他从小就想当记者,1996年取得大专文凭后,在河南郑州的一家报社做采编工作。在此期间,他因为犯诈骗罪,于2004年4月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判处刑

拘5个月。刑满释放后,他到《中国投诉报》当上记者。今年的一天,他收到了一份有关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的投诉,就根据消费者提供的材料和产品进行了调查,写出一篇长达10页的报道传给完美公司。该公司要同消费者联系,请他们一同到公司参观,但他拒绝向公司提供消费者的联系方式,一个人去了公司。应他的要求,公司委托药检所对他带来的产品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产品质量合格。按说此事到此也就罢了,可李凌竟然提出要求,说自己为该公司的釆访付出了很长的时间和大量的金钱,要求公司向他支付380万元的劳务费,否则将联合众多媒体曝光公司。由于公司迟迟没有付款,李凌将索要的380万元下降到180万元,再下降到35万元,最后一口价降到10万元。6月25日,在他准备从公司拿走10万元时,被警方抓获。日前,检察院指控李凌涉嫌敲诈勒索罪,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

  这个“记者”贪婪而又愚蠢。他接到一份消费者的投诉,就以为拿到了企业的把柄,就“狮子大张口”敲诈380万元,够贪婪的了,岂不知企业也不是那么好唬的,那钱也不是随便掏得出来的,这种“记者”的本事人家恐怕也领教过。他们的行为实在太拙劣了,有点像北京街头“碰瓷的”,也有点像上海滩的“小瘪三”。就这样一个贪婪而又愚蠢的“记者”,也敢威胁要联合众多媒体曝光,口气太大了,把新闻界也看得太黑了。

  这样的人混进记者队伍既不可能“铁肩担道义”,也不会“棘手做文章”,更不懂得新闻的生命是真实,新闻要客观、公正,只会打着记者的牌子招摇撞骗,敲诈勒索,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经济犯罪分子,而这样的“记者”在新闻队伍里还有一些。怪就怪在,有些媒体明知这些人是“李鬼”不是“李逵”,却很欢迎“李鬼”,认为他们胆子大、路子广、手段高,拉广告、搞创收是好手,有利于增强媒体的经济效益,增加员工的收入。这样的媒体早晚会出事,还可能出大事。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并非冒牌而是正牌的记者也走向了邪路,或写表扬稿吹捧之后索要“报喜钱”,或以舆论监督、新闻曝光相要挟诈取“消灾费”,为了钱,他们可以把丑的吹成美的,把美的贬成丑的,总之,“有钱能使鬼推磨”。倘若新闻拜倒在金钱直至恶势力、黑社会面前,那是很危险的。当然,在新闻队伍中,这样的记者并不多,但影响极为恶劣,还很有传染性,而且,“李鬼”和“李逵”还有联手的趋势,比如那个敲诈勒索企业的李凌,还真不能说他是假记者,他有媒体作依托,恐怕还有相关的证件为武器,叫人真假难辨了。

  这个“记者”给社会更给新闻界上了生动的一课,善良的人们要警惕这样的“记者”,不要被他们卖了还给他们数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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