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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妇女堕胎需丈夫签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16:13 世界新闻报

  本报特约记者 刘圣任

  俄罗斯为了提高人口生出率可谓是挖空了心思。据俄媒体报道,俄国家杜马正在审议一项法律草案,规定已婚妇女未经丈夫的书面许可不得私自堕胎。医疗机构如果擅自给病人做堕胎手术,也将面临“谋杀罪”的刑事指控。

  提交该草案的是俄“祖国”党杜马议员亚历山大·克鲁托夫。根据俄现行法律,妇女有权独立决定是否人工流产。但是克鲁托夫认为,该法“侵犯了丈夫的权利”,因为“家庭应建立在平等互爱的基础上,处死胎儿的责任也应该由夫妇两人共同承担。”

  目前,俄妇女堕胎现象严重,官方的统计数字为每年160万例,但是实际数字可能高达400万-600万。一些人士认为,如果新法案获得通过,将有效遏止“堕胎风”,为俄罗斯每年增添数十万新生儿。从而大大缓解日趋严重的人口危机。

  不过,反对的声音也很强烈。俄杜马家庭保护与体育委员会副主席丘赫拉耶夫称,对堕胎的强制限制可能使部分孕妇铤而走险,导致女性非正常死亡率上升。俄著名的女权运动家、作家阿尔巴托娃也对这一提案表示抗议:“人的身体是不可侵犯的。每个人有权自行决定如何处置它,不应受他人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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