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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酒为啥用“行政事业专用”作噱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0:27 正义网-检察日报

  据《新京报》报道,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文兴酒厂打出“行政事业专用酒”广告,广告中的酒名叫“行政事业专用酒”,全国统一售价198元。厂方称该酒只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使用。

  商家打广告,当然是极尽“忽悠”之能事,有打“女人牌”的、有打“亲情牌”的、有打“孩子牌”的,这次文兴酒厂又把触角伸向了越来越吃香的行政事业单位。目的都是

一样,就是为了迎合公众心理,吸引更多关注,进而提升知名度。

  文兴酒厂的广告“高明”之处在于它不以“民工专用”作噱头、不以“下岗职工专用”作噱头,而偏偏冠以“行政事业专用”,颇有些意味深长。

  这是因为,在人们的潜意识中,“行政事业专用”就是公款消费的代名词,酒厂把产品定位于此项用途,是看中了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雄厚的招待费,看中了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款消费一掷千金的“豪爽”做派,如果能占领这一市场,酒厂哪有不发财的道理。

  此外,在人们的印象中,公款消费的当然都是些高档的好东西,能享受公款消费的人也都是些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士,酒厂给自己的产品沾上些“官气”,也好提升价位。

  文兴酒厂的这则广告真是摸透了公众心理,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折射了某些社会现实。当前有一种不健康心理,人们一方面对于公款消费这类腐败现象深恶痛绝,另一方面又对此心怀艳羡,心存向往,认为能占到公家便宜是有能力、有本事的表现。照此逻辑,能够享用“官家”的待遇,喝上“行政事业专用酒”,当然是值得炫耀的事情了,如此一来,正中酒厂下怀。

  文兴酒厂的广告带来的负面影响不能小视。看来,要想使商家少动些以行政事业单位作噱头的歪念头,只有铲除公款消费的腐败行为这一条路。

  (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 韩雪)

韩雪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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