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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猫、狗咬伤后应如何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1:48 淄博新闻网

  卫生部近日印发《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试行)》,其中规定根据被狗咬伤伤口暴露性质和严重程度分为3个不同等级,要求医疗卫生机构按级别采取不同的处置原则。

  《规范》提出,Ⅰ级为接触、喂养动物或完好的皮肤被舔,暴露程度为无,处置原则是确认病史可靠则不需处置。Ⅱ级为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或擦伤,暴露程度为轻度,处置原则是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Ⅲ级为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单处或

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抓伤;破损皮肤被舔;黏膜被动物体液污染,处置原则是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疫苗和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或抗狂犬病血清。

  《规范》要求,人被犬、猫等宿主动物咬、抓伤后,凡不能确定伤人动物为健康动物的,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冲洗伤口至少15分钟。消毒处理为彻底冲洗后用2%碘酒或75%酒精涂擦伤口。冲洗和消毒后伤口处理应遵循只要未伤及大血管,不应缝合和包扎。首次暴露后狂犬病疫苗接种,原则上是越早越好。对于再次暴露后疫苗接种,全程接种符合效价标准的疫苗后1年内再次被动物致伤者,应于0(当天)天和3天各接种一剂疫苗;在1年至3年内再次被动物致伤,且已进行过上述处置者,应于0天、3天各接种一剂疫苗;超过3年者应接种全程疫苗。

  市有关部门提示,市民被狗咬伤后应就近到市区疾控中心注射狂犬疫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物制品管理办公室门诊部工作时间是每天早8:30至下午5时,电话:2285985。

  市疾控中心生物制品管理办公室主管技师刘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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