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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近百万 信贷员被判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1:54 燕赵都市报

  本报张家口电(记者李彦宏通讯员米录、李文江)当了10年信贷员,挪用信用社资金90余万元,张家口市张北县一农村信贷员近日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据法院审理查明,现年39岁的张北县海流图乡农民贾某,从1999年开始,为偿还赌债以及个人消费等,利用担任信用社代办员的便利条件,冒用他人名字、自编他人名字、私刻他人手章,自批自贷,挪用信用社资金52万余元。另查明,贾某还采取吸收股金不入账的
手段,吸收村民刘某等48人次的股金,近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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