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事类、婚姻类犯罪"当宽则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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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2:01 燕赵都市报 |
本报讯(刘树奇记者栗占勇)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民事纠纷类犯罪、婚姻家庭类犯罪以及交通肇事类犯罪等,在施之以法时当宽则宽。近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其江强调,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王其江强调,检察机关在执法中,要注意有效发挥刑事政策的感召作用,分化瓦解犯罪分子。通过惩戒、教育、挽救和化解,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的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 地增加社会的和谐因素。同时,检察机关作为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司法机关,对黑恶势力等严重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群众的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仍将坚决给予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犯罪,在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之列。 王其江要求,检察机关要认真查办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破坏经济运行秩序、破坏社会和谐构建的职务犯罪,尤其要严查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引起群众强烈反响的各类职务犯罪,通过依法办案促进政务清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