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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撞人三次逃逸面对调查装聋作哑 一言不发照样拿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2:09 大河网-河南商报

  本报讯(记者熊艳菊)王某酒后驾车,先撞伤人,又撞了追他的面包车,三次逃跑终被抓。尽管他面对警方的讯问保持了40个小时的沉默,但仍难逃法律制裁。

  据郑州市民荆师傅介绍,11月26日19时40分,他驾车和两个朋友去航海路附近接两位女性朋友。俩女士横穿马路时,被车牌号为豫AQ0307的蓝色面包车撞倒。肇事者开车向西逃逸。

  当时荆师傅离事故现场约10米远,他一边拨打120,然后猛踩油门追蓝色面包车。在兴华南街绿云小区门口,荆师傅终于超过蓝色面包。他将车头一转,横在蓝面包车前面,蓝色面包车一头撞在了荆师傅车的右车门上。

  蓝面包司机向后倒车,准备逃跑,荆师傅的两个朋友跳下车,分别堵在肇事车前后。蓝面包司机不得已停车,当该司机拉开车门跑向出租车时,被荆师傅拉住。

  郑州市交巡警三大队民警姚家阔、明闫发现,蓝面包司机王某(证件显示)满身酒气,对民警的讯问一言不发。民警走访目击者后,带王某去医院抽血化验,随后将他带回大队处理。

  在接下来的40个小时里,无论民警怎样劝说,王某就是不说话,而且拒绝在讯问笔录上签字。

  根据事故现场形成的证据链,警方对王某处以15日治安拘留。

  三大队事故中队队长张文革介绍:“被撞伤的女士胳膊骨折,并没有生命危险。可能王某认为什么都不说,警方就无法判定其违法。其实,只要证据确凿,零口供也能将其治安拘留。”

  张队长说,王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处以15日治安拘留。等他的酒精化验结果出来之后,如果属醉酒驾车,警方可依法对其再次拘留。

  (感谢李东亚先生提供线索,本报热线0371-6558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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