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开除未成年学生凸显教育人性化回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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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2:3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据11月28日《信息时报》报道,日前,《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包括“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学生学校不得开除”等规定,即“学校不得开除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不得随意开除或者以劝退等方式变相开除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不得随意停止学生上课。” 禁止学校开除未成年学生的“禁开令”,凸显了人文教育理念或教育人性化的回归 ,因为“禁开令”使得教育重新回归到了学生本位的运行轨道,把学生真正当人看而非当物看。实际上,若把学校当作锻造“社会栋梁”的摇篮看待,包括那些“问题生”在内的每一个学生,都将是可塑可造的后备人才。而对于所有的未成年学生来说,不管其身上有任何的瑕疵,也都属“可修复”的范围,这是由学校必须尊重和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利的性质决定的。再者,“禁开令”还是一项预防未成年学生滑入犯罪泥淖的务实之举。从学校的角度讲,开除几个调皮捣蛋的“问题生”,对学校造成的损失自然无足挂齿,相反还因卸下包袱而有可能取得更好的应试成绩。但对那些被开除掉的学生来说,其整个人生景遇或人生乐章也很可能从此变色走调,直至加入犯罪者的行列危害社会,害人害己。 从此意义上说,“禁开令”对革除应试教育中存在的痼疾以及促使教育人性化回归的功效,值得我们对之抱以希冀和厚望。侯玉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