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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志少年”赌输百万沦为盗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2:39 江南时报

  近日,因犯盗窃及挪用资金罪,且数额巨大,27岁的陈某被常州市新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今年3月19日下午1时许,新北区罗溪镇村民张某回家发现,家中大门被撬开。张某悄悄爬上二楼,发现一青年男子正在翻自家抽屉,遂大喝一声“抓贼”。该男子猝不及防,慌乱中从二楼窗口跳下。民警接报后迅速赶来,和村民一起进行地毯式搜索。2小时后,在村

边坟堆边上的水沟里,找到了这名冻得瑟瑟发抖的男子。

  经查,该男子姓陈,从去年底开始疯狂盗窃。据陈某交代,他大白天冒风险出来盗窃,全因被赌逼急了!

  据了解,陈某中学毕业后就进了某邮政局,端上了不少人渴望的“铁饭碗”。2001年,因与妻子拌了几句嘴,他一赌气,在澡堂里偷了别人的手机,结果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因此丢掉了“铁饭碗”。

  丢了工作的他没事可干,看着别人有钱而自己无钱,便想靠赌来改变命运。开始,他手气不错。后来,朋友之间的小赌已不能让他满足,受人“指点”,他频繁出入湖塘、新北区的一些赌档,赌额从几千元迅速跃升至数万、数十万。最多的一次,他曾在半小时内输了70多万元。此后,陈某越赌越输,欠下了数十万元赌债。为了翻本,急红了眼的陈某盯上了厂里的货款。2004年起,厂里让陈某跑供销,送货后结清货款带回厂里。从去年4月起,货款俨然成了他的提款机,拿到钱转身就进了赌档。因为身上常有大量现金,陈某成了赌档里受欢迎的“大款”。今年“五一”过后,厂里多次催他交款,他拿不出也不敢回家,只得选择溜之大吉。

  经查,2005年9月至2006年3月,陈某入室盗窃窃得财物价值36935元。2005年4月至5月,他挪用单位货款193927.30元,用于赌博。数罪并罚,获刑11年。

  法庭上,27岁的陈某痛哭流涕。他说,这几年来,他至少输掉了一百多万,欠下了几十万元的债。孩子9岁,他没有好好管过一天。他反复说一句话:“是赌博毁了我!千万不能再赌了!

  本报记者 童家松通讯员 陈丹 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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