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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是民意需要(圆桌论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3:39 江南时报

  为了依法履行人大常委会监督法检两院工作的职责,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督促和支持法检两院在法治南京、平安南京、和谐南京建设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从今年4月下旬至10月底,组织代表开展了旁听百例刑事案件庭审专项活动。专项活动被列入今年法治南京建设的十件实事之一。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是确保完成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任务,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重要保证。昨天上午,常委会分组审议了《关于我市刑事审判工作调研情况的汇报》和《关于组织人大代表旁听

百例刑事案件庭审专项活动情况的汇报》。

  南京市人大代表次仁措姆: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有幸参加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百名人大代表庭审的旁听活动。我认为人大代表参与旁听,是对法院审判质量和效率的监督和检查,是体现了司法的公正,也体现了司法的效率。人大代表是人民的代表,应该代表广大人民来行使司法监督的权力。记得我有次旁听的是一起经济纠纷,人大代表不仅要对办案人员的着装、语言和办案能力进行打分,就连律师是否对当事人进行有意识的诱导也可以干预。很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最后都能以调解和撤诉结案,减少了社会对抗,也化解了社会矛盾。我觉得南京市法院的司法援助工作做得很好,照顾到了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使得我们这个社会更加和谐。希望人大常委会能够把这项工作坚持下去,保证司法的公平、公正,排除行政干扰,这是社会的需要,也是百姓的需要。

  南京三法律师事务所李律师: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刑事案件庭审,是我市司法工作的一大亮点。刑事案件庭审公开、公平、公正,促使审判员和公诉人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的增强,庭审质量和效率也能得到明显的提升。作为律师,也会在庭审旁听中提高自己的执业水平。我认为,组织人大代表参与庭审,可以进一步加强人大对司法的监督和深入,提升人大和法院在百姓中的认知度,使司法监督更加透明。

  南京教育学院传媒系张老师:人大代表参与监督法院、检察院的工作,可以提高司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也是有效监督司法公正的有效途径。就像我们当老师的,经常会遇到听课一样。校方组织专家听评老师的公开课,肯定会对老师的业务能力有很大的帮助。由于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有些程序不能公开,这样就可以通过人大代表的参与,来达到有效监督的目的,同时也是对办案人员业务能力的考验和提高;而人大代表也可以通过旁听,了解司法程序和各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取得双赢。通过人大代表的监督和参与,相信提高的不只是个别司法从业人员,而是南京市的整体执法水平。

  南京瑞金路172号周女士:前两天看电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批“老赖”的名单。南京电视台的《东升工作室》连续几天对这些“老赖”进行跟踪拍摄。在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双重压力下,一些欠钱不还自己却花天酒地的“老赖”终于把钱还给了债权人。我觉得这是我市加大司法监督工作的成果。人大代表参与旁听或担任人民陪审员,是我们社会法治的结果,也是刑事审判的公信力得到提高的结果。老百姓当然赞成喽。

  人大代表称,希望人大常委会能够把这项工作坚持下去,保证司法的公平、公正,排除行政干扰,这是社会的需要,也是百姓的需要。

本报记者 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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