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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禁租私车接送孩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3:43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张涵)针对全国范围内的校车安全隐患,昨天公安部和教育部发布通知,自即日起将对中小学校车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同时还规定了学校使用校车和驾驶员规范,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违反规定的,追究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集中开展辖区内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校车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计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纪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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