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派去疫区工作染病视同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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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3:53 大河网-河南日报 |
本报讯(记者刘亚辉)11月27日,《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被列入议程。《条例(草案)》第十三条规定“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前往疫区工作而感染该疫病的,视同工伤”。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在起草说明中说,近年来,我国频繁发生大规模流行性传染性疫病,如非典、禽流感等,各有关单位、部门派工作人员赴疫区进行疫情的阻控工作 也较多,在工作中被传染的可能性较大。若这种情况不按“工伤”处理,将有失社会公平,不利于鼓励人们积极参加与传染病的斗争。因此,《条例(草案)》明确了这种情况可以按“工伤”处理并享受有关待遇。《条例(草案)》还明确将“农民工”和国家机关等单位的“临时用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②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