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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电动车“维修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3:53 大河网-河南日报

  据新华社南昌电针对不少消费者反映电动车维修难的问题,南昌市工商部门日前提醒消费者,谨防电动车三大“维修陷阱”。

  一是换配件保修期计算玩手段。经销商在为消费者更换配件后,并不是从更换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包”期,而是仍旧从整车购买之日起计算,这样就缩短了免费售后服务的时间。

  二是维修不记录事后不承认。一般情况下,产品多次维修是可以退换的,然而一些商家在给消费者维修电动车后从来不填维修记录。

  三是以谎言拖延“三包”期使免费服务变收费服务。如一些消费者反映,购买电动车后用了10个月,发现电瓶不能继续使用,要换新电瓶则要等厂家发货。两个月后,电瓶到了,但已经过了“三包”期,所以换新电瓶要收费。

  工商界人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时,应检查是否配备齐全了保修卡、说明书、厂家承诺书等,特别应留意保修卡上生产厂家是否对“三包”作出约定,且一定要索取正规发票和保修记录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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