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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叶龙”300万转让“刺伤”长兴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4:44 今日早报

  “百叶龙”300万转让“刺伤”长兴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被推到前台

  □通讯员 孔令泉 本报记者 张明星

  【核心提示】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成为商标贩子最新“蚕食”的目标。赫赫有名的长兴“百叶龙”被一位福建商标贩子注册成第25类服装鞋帽商标,并网上公开叫卖转让价300万。

  此前,“百叶龙”已被长兴注册成文化活动类商标。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被烙上商标这个经济元素后,“百叶龙”身价陡增:长兴人把这三字注册成了瓜子商标、矿泉水商标,相关产品价格都有不同幅度上涨。

  但是,此次被福建商标贩子分得“百叶龙”这杯羹,让长兴当地人感到很意外。然而,当地人如果要全部注册相关45个大类的商标,所需资金10万元,当地文化部门为此犯愁,只有眼巴巴地看着“百叶龙”被商标贩子们“蚕食”。

  ■“百叶龙”有个美丽的传说

  关于“百叶龙”,流传着一个美丽的传说:长兴县林城镇天平村荷塘畔居住着一对青年男女,百叶与荷花,两人青梅竹马,终结为夫妇。新婚之夜,雷声轰鸣,一条金色巨龙现身空中。次年,荷花产得一子,腋下有龙鳞,村民谓为“龙种”。小龙终于有一天腾空而去。它感念母恩,每逢旱季必来行云播雨。因此天平一带长年风调雨顺。村民感念小龙,精心制作一条龙,取其父百叶之名,谓“百叶龙”,逢年过节以舞龙祈求平安。

  去年起,《长兴“百叶龙”民间艺术资源保护规划》出台,“百叶龙”艺术团也已组建成功,“百龙计划”开始实施,发展和壮大“百叶龙”文化产业,已成为长兴人的共识。

  当地人介绍,“百叶龙”是由“白叶”构成,是由200多年前流行在安吉上舍一带民间“花龙灯”演变而来的,长兴天平桥的民间艺人用一片片荷花瓣,辍成一朵朵大荷花,将一朵朵大荷花叠串成荷花龙——几百片荷花瓣组成的龙,成为名副其实的“百叶龙”。

  “百叶龙”在长兴已有近200年的历史,它从林城镇天平乡(已合并)的田间地头一路舞来,曾舞进中南海、舞出国门。今年6月,在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长兴“百叶龙”赫然在列。“百叶龙”曾亮相今年央视春节歌舞晚会。在第三届北京2008奥林匹克文化节闭幕式大型演唱会上,“百叶龙”是压台戏。今年6月,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百叶龙”轻松入选。长兴“百叶龙”名扬四海,而一些商标贩子开始打“百叶龙”的主意。

  ■商人们争相“结龙亲”

  “百叶龙”是一个非物质文化概念上的人类财富,然而,商人们总是觉得与“百叶龙”攀上亲家,给自己的商品打上“百叶龙”商标,更是大快人心的事情。于是,做瓜子的、卖矿泉水的、做老酒的,都欲借光“百叶龙”,让生意好做点。

  长兴雉城镇42岁的下岗女工王彩华,已花2000元,正在申请“百叶龙”商标。“我的吊瓜子原来散卖每公斤50元,现在却能卖65元,这多出来的15元,是‘百叶龙’送的。”目前从事农副产品个体经营的王彩华,拎着一盒自产自销的吊瓜子说。

  吊瓜子的黄色包装盒右上方,是“百叶龙”图案,印有圆形腾飞状的龙图案上,“百叶龙”三字很醒目。现在,全国只有王彩华一个人能用“百叶龙”三字卖吊瓜子,在她出示的国家商标局受理文件的复印件上显示,国家商标局早已于今年1月6日受理王彩华的第29类“百叶龙”+图形商标的注册申请。

  除了王彩华,长兴还有一些民营企业家,也已敏锐捕捉到“百叶龙”的潜在商业价值所在,纷纷进行“抓龙”行动。记者调查得知,目前,其商标在其他类别中,也已有部分被人注册,现在能看到的,就有“百叶龙”矿泉水、“百叶龙”黄酒等。

  甚至,国内商标贩子也开始行动了。记者昨天在中国商标转让网上看到,一位福建商标贩子居然把“百叶龙”注册成第25类服装鞋帽商标,并叫价转让费300万,引来长兴人不满。

  ■核心商标还在长兴人手中

  要注册45个大类商标,“百叶龙”才能“保全”,但有10万资金缺口,当地文化部门对此表示有点为难。

  一个充满商业气息的著名商标,与一个意蕴深远的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于一身,哪一个才是“百叶龙”的真实面目?

  记者昨天采访发现,真正的“百叶龙”核心商标,早在1999年就被长兴林城镇文化站注册了。“当时注册的商标费用,还是从队员演出挣来的5000元里扣下的。有的队员当时还有点想不通,因为那时演出所得,仅够维持队员生活补贴。”林城镇文化站站长胡秋凉,对福建人抢注“百叶龙”商标深感惋惜。

  胡秋凉说,早在2004年,面对长兴人都在打“百叶龙”主意,他就有点想法。当时他打算把“百叶龙”所有45个大类商标全部注册,但苦于镇文化站拿不出10万元注册商标费,而最终放弃。

  一旦被抢注

  要回有多难

  记者查询发现,福建人把“百叶龙”申请注册为第25类商标,是今年4月20日才被正式受理的。“百叶龙”标价300万元叫卖,看的人多,问的人少,至今没能找到买家。但自家宝贝平白无故将落到他人之手,无论对长兴老百姓还是政府人士,其复杂心境,都不是“痛心”两字就能表达的。各方人士对此事发表了看法。

  长兴县工商局有关人士:“百叶龙”作为长兴的城市品牌,长兴人有责任做好保护工作。当时有关单位在申请注册“百叶龙”文化活动类商标时,工商部门曾提醒过要考虑其他类别,可遗憾还是发生了。

  省知识产权保护领域资深人士张奕峰:像“百叶龙”之类的商标,最好是由政府出面进行全类注册。共享的公共资源被个人独占为商标使用权,有可能会引起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政府出面申请后,这些事就会迎刃而解。

  杭州一位商标资深从业人员:在衣服、鞋子上贴上“百叶龙”标签,是否从此就能和高利润划上等号,还不得而知。福建人虽然注册了“百叶龙”的服装类商标,并以300万元在网上叫卖,这并不能真正体现“百叶龙”的价值。

  浙江工商大学一名教授:“百叶龙”实则是长兴的无形资产,一个金字招牌,政府应有所作为,保护这一地方品牌。(2911301)

  【编后】

  本报今年6月曾以《非物质遗产保护面临资金难题》为题,报道过列入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胡庆余堂中药文化、张小泉剪刀锻制技艺以及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王星记扇子,均面临保护和发展的困惑。这三家企业当时邀请专家,一起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

  国务院今年公布的第一批51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浙江省共有39项入选。这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境遇如何?如何把它们保护好?值得我们关注和探讨。如果读者有独特的见解,不妨与本报交流。如果读者发现有其他我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被遗忘在角落,欢迎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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