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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民工极端讨薪还要上演到何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6:00 光明网
陆志坚

  11月22日,两名男子顶着凛冽的寒风,在浑南地区某大街上四处散发传单,传单上醒目地标出心、肝、肺等器官的“转让”价格。原来他们因讨不到工钱,只好采取卖器官这种“特殊手段”讨薪。(11月23日国际在线)

  当然,正如民工自己所说,采取这种“特殊手段”只是为了引起社会的关注,并非真正地出卖器官。但是,谁又能保证,当民工这种要挟式的“特殊手段”还不见效时,民工

会不会采取更为激化的极端方式来解决问题?“实在没办法”,这是一种无奈,但更是绝望中的悲伤。

  讨薪,这是一个辛酸的话题,也是一个晦涩的话题。近年来,种种极端化的讨薪方式愈演愈烈,已成为社会之痛。在闹市中喧哗跳楼、拍卖妻子乳房、女青年赤裸身体等等讨薪,常使我们对民工的弱势与无奈滋生出更多的怜悯。当一个人连基本的生存权利都得不到保障的时候,还有何矜持、羞耻及至人格、尊严可言?

  可以说,我们无言去谴责民工种种非理性的讨薪方式,当“去找××”、“相信××”成为搪塞之语,理性的利益诉求一再遭到挫伤时,一味地要求民工“冷静”、“别干傻事”,显然太苍白无力了。事实上,在理性化的维权得不到畅通、法治保障始终疲软乏力之时,种种极端讨薪恰能弥补“正常维权”的缺位,警察来了,媒体曝光了,政府关注了,领导重视了,问题也就解决了。

  如此,跳楼、卖器官之类的讨薪便屡屡上演,以致于成为见怪不怪的现象。当然,在此我们应该质问的是,面对这种极端讨薪,有关职能部门为何总是失语?为何不在讨薪前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社会利益表达机制的严重缺失,是民工讨薪的重要原因,但职能部门的漠然视之不值得反思吗?

  很显然,民工的每一次极端讨薪,都是搧向职能部门的一击响亮耳光。“找了很多部门,但都没能解决问题”,正因为职能部门的执法不到位、监管不到位,才纵容了恶意欠薪行为的嚣张和肆意。民工不是将诉求的目光盯在职能部门,而是投向媒体、投向社会,寻求极端救助,这对行政执法机关来说,本身就是一种耻辱。

  血汗钱不能讨回,这是一种痛苦。而倘若这种痛苦非要通过另一种痛苦来诉说时,只会导致社会对人性的漠视,对社会伦理的漠视,直至对法律的漠视。时下,又到年终岁尾,但愿有关部门能积极行动起来,别让这种极端讨薪再上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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