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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狗咬死男童主人掏钱赔偿离石男童父母获赔3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6:43 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连成亮)昨日,吕梁市离石区马茂庄村被狼狗咬死的男童的父亲崔保平告诉记者,他获得了35万元的民事赔偿,而狗主人崔某则因为相关法律的空白被释放。为了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吕梁市离石区专门出台了《离石区养犬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

  9月27日,本报特稿以《离石:“狼狗吃人”事件击中法律盲点》为题,报道了两只

家养大狼狗将一名9岁男孩活活咬死的惨案。最终,狗主人因刑法制度方面的空白被警方释放,双方约定赔偿35万元来解决此事。

  离石狼狗咬死男童事件发生后,在全国引起了关于如何规范养狗的大讨论,而法律界一直在探讨狗伤人后狗主人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法规。

  近日,离石区第七次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办法》。在《办法》中,离石城区被规划成为限制养犬区;养犬人必须有合法身份证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还明确规定,犬类造成他人死亡的,视情节性质,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为此,离石区政府还专门成立了养犬管理科。

  编辑:樊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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