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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价格整体水平低于现行价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6:4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拟定价格整体水平低于现行价格
明年起实行新医疗服务价格标准。记者邱伟荣摄本报讯 (记者李天鸿、姜永涛)从明年1月1日起,东莞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形式将发生重大变化:公办医院(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定价方式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而民营医院(营利性医疗机构)则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并报物价、卫生部门备案。昨日有关部门透露,物价、卫生部门正在依据省定标准,加紧制定东莞医疗服务价格标准目录,并将在报东莞市政府批准后于年内公布。

  据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总体来看,此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对仪器设备检查、护理、床位及妇产科诊疗手术操作等方面的项目作了价格下调。而在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方面,部分项目价格略有提高,如精神科、中医康复理疗、高尖及难度较大的手术等。同时取消了入院处置费、陪人床费、终末消毒、持续脉搏体温监测仪、儿科检查治疗手术加收20%和假日夜间急诊手术加收40%等多项常用的医疗服务项目。拟定的价格整体水平将低于现行价格,具体降幅及减少金额尚在审定中。

  东莞市物价局工作人员透露,《通知》规定各地级市制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政府指导价,要按照维持当地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总水平基本不变的原则,参照《医疗服务价格》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作有降有升的结构性调整。具体到东莞来说,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将不会超过省标准,其中部分项目还会比省定标准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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