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设施有限开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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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7:43 南京晨报 |
晨报讯昨天,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进行了分组审议,《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再次成为审议的热点。不少委员建议修改草案,将学校一些设施在节假日有限开禁。 假期学校设施能否有限开禁 修改稿有一条规定,“学校不得将操场等教学场地用于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将校舍、场地以及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设备用于其他非教学用途。” 学校设施能否用于非教学用途?对于该条款,不少委员、代表建议修改。有的委员认为,应当提倡社会资源共享,学校资源不能一味限制。“学校场地、教室等一些设施,在假期借用是提倡的,可限定在非教学活动期间开禁。”有的委员表示,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不影响安全的情况下,学校设施可以共享。 市民盼望能去学校操场锻炼 市民王女士家住凤凰街,家门口就是凤凰街小学、二十九中分校,附近还有四中分校,她特别希望学校操场等设施能对外开放。刘女士说,小区里没有运动设施;体育场毕竟少,而且收费较高,带孩子去也不方便;而学校里的环境很好,如果市民可以到学校锻炼就好了。 听说有代表建议学校部分设施有限开禁,家住城东的江先生非常赞成,他认为周六周日市民到学校去锻炼,应不会给学校带来损失。 学校担心校园安全受影响 “我们也知道学校资源要是能和市民共享是最好的了,但我们也有我们的难处。”一位校长说,学校现在对外来人员“看”得越来越紧,没有得到允许,一般人不能随便进入校园,主要还是出于对学生安全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考虑。 他说:“该条例的制定,主要就是为了保护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校内安全是最关键的一环,如果市民能进来,坏人也能进来,无形中增加了不安全因素。” 同时对学校来说,管理也是个大问题,“就算是双休日开放,周边居民都来了,打篮球、踢足球。要是每天踢几场球,场地无疑有损坏,维修的钱由谁来承担?你说,学校就这么一道门,市民进来了,很难保证他们只到操场锻炼,要是其他设施也受到损坏的话,很可能影响下一周的教学。以前也有人建议学校的图书馆对市民开放,事实上也很难。” 作者:刘海琴刘科/来源: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