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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保护”理当退出历史舞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7:51 大众网-大众日报

  据11月27日《经济参考报》报道,由于受制于“挂牌保护”,执法“进不了门”已成为许多地方行政执法部门遭遇的共同尴尬。安徽省北部一位县级环保局负责人说,“直到今年省环保局组织专项行动,我才第一次跨进工业园区的大门。”主要原因是当地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规定,除国家和省规定的检查外,未经同级党委或政府批准,有关职能部门不得对企业进行检查。从记者调查披露的情况看,在有些地方,本意在于帮助企业抵制“三乱”的“挂牌保护”,不但严重干扰了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的正常监管,甚至成了企业违法的“

保护伞”。

  放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不能说“挂牌保护”完全没有道理。为企业挂“保护牌”的举措,是地方政府为防止有关部门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而采取的一种行政保护措施,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看,对遏止“三乱”、改善当地投资环境和提升当地经济发展速度都起到过相当的积极作用。但若盲目“保护”或保护“不当”,使得被保护的企业有了摆脱各类法律监督的“保护伞”,逆法而上、违法经营的事时有发生便不可避免。于是,我们看到,阜阳市颍泉区有32个在建项目未经环评,颍东区有14个在建项目未经环评;界首市有19个在建项目未经环评。内蒙古赤峰蚁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养殖蚂蚁高额回报作陷阱诈骗养殖户,受骗群众近千人,涉案金额近亿元。而这些问题的出现甚至愈演愈烈,或多或少都和“挂牌保护”有关。如此一来,“挂牌保护”便走向了它的反面,最多也就保护该企业的一己私利,而给公众利益和国家的利益带来不应有的损害。

  “挂牌保护”带来的问题还不止于此。为企业的正常经营创造良好环境是政府的职能之一,但却不应以地方政府行政权力越位干预市场微观经济活动为前提,更不能以牺牲或削弱职能部门的正常监管权力作为代价。不可否认,有些执法者确有滥权现象,过多不必要的检查和罚款在各地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但指望“挂牌保护”治本那是南辕北辙。执法者乱伸手的习气不改,手能乱伸又得不到制约和惩罚等,根本上反映出来的是政府自身的观念行为和职能定位如何转变的问题,说到底只有从规范执法者的行为、限制执法者权力上入手才能解决。而且,“挂牌保护”保得了个别,保不了普遍。再往深里讲,一旦保护就形成特殊,这对于大多数依法经营的企业来说反而意味着一种歧视,意味着不公正、不公平的待遇,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

  所以说,从特定的环境下来看“挂牌保护”有一定积极意义,但它只是过渡阶段的无奈之举,而非长久之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保护牌”终将撤下,要想切实保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必须在转变政府职能,实现依法行政,营造一个公开服务、公平竞争、公正执法的大环境上狠下功夫。事实一定会证明,打造所有企业可以公平竞争的平台,形成了企业间“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竞争机制,比什么“保护牌”都顶事都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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