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玻璃坠楼窗台质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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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8:20 沈阳网-沈阳今报 |
今报讯(小杰首席记者隋冠卓)老杨雇人擦玻璃,擦进去26万,外搭上一条人命。 老杨回头就将房屋开发办公室所在单位告上法庭,理由是“房屋质量不合格,造成事故”。清洁工坠楼雇主赔偿26万 去年年初,杨先生家雇了一个小时工擦玻璃。“外玻璃太远,那个清洁工碰不到。 他就把身子探了出去。我当时就告诉他小心一点,后来他直接踩外窗台上去了。”玻璃没擦完,悲剧发生了。“我发现他没了,往下一看,掉下面去了。”清洁工的家属把杨先生告了。最终,杨先生给付了死者家属26万元的死亡赔偿款。掏完赔偿款回头再告开发商 赔了钱的杨先生感到很委屈,“是那个窗台的质量有问题,那个清洁工没踩住才掉下去的。” 他将房屋开发办公室所在单位———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营业部告上法庭,索赔11万余元。今年9月,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质量没问题 雇主追偿败诉 法庭上,被告单位答辩称,该房屋在竣工后已经有关部门验收不存在质量问题。小时工擦玻璃坠楼身亡,是因踩踏外窗台所致,而该楼外窗台仅是为了整体美观而设计的,是建筑的一种具有装饰功能的工程结构,并不是房屋必备的主体工程,而属于装修工程。“再说,这个房子早就过了保修期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先生并没有证据证明该房屋外窗台质量不合格。而且根据杨先生提供的照片,可以看出该外窗台是不可以踩踏的楼面装饰。死者坠楼的直接原因是其本身疏忽大意,和杨先生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昨天,法院一审驳回了杨先生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