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窃贼均领重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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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8:25 法制日报 |
本报沈阳11月28日电 记者霍仕明 在一年时间里,一伙窃贼在辽宁省沈阳市于洪、东陵、铁西、苏家屯等区的乡镇企业疯狂盗窃、抢劫71起。昨日,这起被沈阳警方列为2005年“串联11号”系列盗窃乡镇企业案,由沈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朱洪波等3名主犯被判处死缓及无期徒刑,其他12名被告被判处20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3年4月12日,张保洪因犯盗窃罪被公安部门通缉,他和弟弟张保健来到沈阳,认 识了其他同乡和朱洪波。从2004年2月开始到2005年2月,几人组合分别在沈阳、抚顺、本溪等几个城市,连续盗窃、抢劫了多家乡镇企业,盗得的物品包括各类机械设备、电缆、铝合金、暖气片,甚至还有食物和衣服。大到钢材、建筑设备,小到酱羊腿、棉被、五金工具,这个疯狂的盗窃团伙什么都不放过,有时候一个工厂一次没偷完,下次再去,直到把企业偷得瘫痪了才罢手。一年中,该团伙抢劫盗窃多达71起,案值高达30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