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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法院规范监外执行人员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8:25 法制日报

  本报讯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法院为控制和减少被判处缓刑、管制及暂予监外执行等外执人员重新犯罪情况的发生,出台了三项举措:一是向外执人员发放《外执人员须知》;二是与外执人员单位或其所在的居委会、村委会签订《外执犯管理双向责任书》,并定期到该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考察外执人员的改造情况;三是为每名外执人员建立档案。通过上述三项措施,杜绝了外执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

  韩安民 谢兆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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