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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加大征缴力度 欠缴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滞纳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8:50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巴方 通讯员刘元芬)为加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力度,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养老保险费足额、及时征缴到位,柳州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决定将从明年起,对欠缴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加收滞纳金。

  据了解,柳州市管辖的大部分参保单位都能按月与该市保险所进行缴拨结算,并将历史欠费补缴完毕或按计划分期分批补缴。但仍有一些参保单位有意无意拖欠养老保险费,

对历史欠费既没有补缴,也没有提交补缴计划,有的甚至利用瞒报、漏报、少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来进行逃避。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因此,柳州市保险所提醒各参保单位及时到保险所查询本单位的缴费情况,及时缴费。若超过本年度,将从欠费之日起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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