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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对随意给城管扩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9:04 大河网-大河报

  □李甘林

  深圳布吉等六街道办扩大城管综合执法范围的试点可望推向全市。27日,该市城管局透露,城管综合执法将继续扩大范围,目前正准备将执法内容从9项扩大到22项。(11月28日《深圳商报》)

  尽管深圳是被国务院批准的综合执法试点城市,并且市城管局也列举出了在该市“净畅宁工程”、“梳理行动”、“清无行动”、“拆违行动”等历次攻坚战中,各级城管行政执法队伍已成为城市管理攻坚克难的主力军。但我以为,深圳随意给城管执法扩权的动议仍然值得商榷:

  其一,全国各地的城管执法依据至今沿用的还是各级地方政府的行政规章和文件,即使城管队伍本身,实际上也处于一种未经国家法律授权执法的境地,其不尴不尬的身份定位问题和执法的合法化问题一直为学界和民间所诟病和质疑。

  其二,虽然我们无意抹杀各级城管在城市管理中作出的贡献,但少数城管执法人员违法或野蛮执法的事实实在不胜枚举,深圳再给本来就拥有许多执法处罚权的城管随意扩权是极不妥当的。

  其三,将22项以前属于各个不同系统和部门的行政执法(处罚)权集中到城管一家之手,那么,拱手交出权力的那些部门该不该缩编?谁又来监督制衡城管执法权?

  鉴于上述这些实质性难题短时间内根本无法解决,尤其是在“被执法者”针对城管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大量投诉、行政复议和诉讼权被虚置,合法维权渠道十分狭窄的前提下,深圳方面给城管扩权理当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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