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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是,应查事故背后的腐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9:21 上海青年报

  □刘勇 这是昨天《新京报》的一则新闻,贵州正安县原乡镇企业局局长陈其文利用职务之便,为被关停煤矿重新启封大开方便之门,先后收受多个煤矿主贿赂共计73万元。遵义市中级法院27日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5万元。

  笔者注意到,陈其文2004年12月收受的第一笔贿赂,来自于当地某煤矿因存在安全隐患被责令停产后,业主宋某送上1万元,陈其文便设法使该煤矿得以启封,并投入整改性生

产。从此,他的“胃口”变大了,将启封被关闭煤矿当作了谋取个人利益的大好机会。只要收下了“好处费”,即使存在严重地质灾害被禁止开采、不许启封的煤矿,到了他那里同样会得到启封并整合。国家安监总局整顿、关闭你的,我启封、整合我的。不仅完全没有把中央的“令箭”当回事,反而成了发财的机会。由此可以看出,矿难为什么会发生,煤炭为什么会带血,不仅黑心矿主难逃罪责,当地监管官员更难脱干系。所以,几乎每一起矿难发生的背后,都可以找到官员腐败的影子。

  由这个事件再联系到11月25日、26日两天之内,云南、黑龙江和山西连续发生三起特大煤矿事故,爆炸声震惊了全国,也再一次让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愤怒了———从三起煤矿事故的初步调查情况来看,都属于已关闭矿井和停产整顿的矿井,擅自非法违法恢复生产。据李毅中说,三起事故暴露出地方在落实国家整顿关闭落后小煤矿工作中,不听招呼,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于是笔者想问,明明知道擅自启封、整合这些关闭、停产的矿井属于非法违法行为,当地政府官员为什么敢偷梁换柱、弄虚作假?为什么愿冒巨大的政治风险与法律风险挑战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令和中央政府的监管权威?其中,自然少不了发展当地经济,增加地方税收,保障工人就业之类摆得上台面的堂皇理由,因而可以起到撑腰壮胆的作用。但除此之外呢?有没有与陈其文一样,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和见不得光的私下交易?为了告慰那几十个冤死的灵魂,也为了给公众一个交代,同时更为了警示众多的监管官员,防止类似的矿难发生,就应当深查三起煤矿事故背后有无官员受贿腐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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