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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之父”被控挪用公款百万 清华呼吁从宽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9:26 南方日报

  27日下午,我国著名太阳能热利用专家、中国全玻璃真空管太阳热水器产业主要奠基人、清华大学教授、中国“太阳能之父”——年近7旬的薛祖庆,因被检方指控在任清华阳光公司总经理期间挪用公款100万,在海淀法院受审。

  薛祖庆的辩护律师称并非挪用公款,只是将手中两笔钱等额互换,无挪用公款的故意。清华大学的处理意见称,薛曾做出巨大贡献、并且公款已全部退还,希望从宽处理。

  检方指控,1999年10月,在薛祖庆受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委派担任“北京清华阳光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期间,该公司将所持股份以1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一家太阳能研究所。该所在先行支付了10万元预付款后,于同年12月28日将另外100万以薛祖庆个人名义存入山东一银行。此后薛祖庆将该笔款项转入北京自己的账户私自保管,并在2002年将该笔公款划至妻子的账户内,借给其姐购买房屋。2003年3月,其在被免职后仍然将掌握该款的事实隐瞒,同年八九月间,薛将5张银行存单合计110万元,交给清华阳光前任董事长沈长治保管。当天法庭没有作出判决。

  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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