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低保标准将调高17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9:57 南方日报

  低保标准将调高17元?

  绝大部分听证代表支持361元方案,未来将按物价上涨指数随机调整

  本报讯(记者/刘丽实习生/汪德力通讯员/陈锦辉)“现为344元的市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否该提高?提高后,新标准定为388元合适还是361元合适?”昨日,市民政局就市

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问题召开听证会,听取了4位部门代表及12位专家、市民代表的意见。16位代表中的12位表示支持采取从344元调整至361元的方案。

  据了解,此前388元的初定标准受到不少市民以及专家的质疑,故市民政局决定召开此次听证会。

  市民政局副局长祖玉琴在听证会总结中表示,民政局将把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提议和听证情况提交给市政府审议。她还透露深圳市民政局已将《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初稿提交给了市政府,明确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将按物价上涨指数波动情况随机调整,而不是隔几年调整一次。

  一致认为有必要提高

  深圳市民政局相关代表介绍说,2002年以来,深圳市物价水平尤其是食品等居民生活必须品价格上涨较快。2002年至2005年的4年时间里,消费价格累计指数上涨了4.9%,食品类价格累计指数上涨了12.8%,粮食、植物油、肉禽及制品、鲜菜等价格指数累计均上涨12%以上;衣着类价格指数累计上涨了7.4%。价格的上涨造成困难家庭生活质量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生活压力加大。

  是否该提高原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针对这一议题,参会代表均表示:“确实有必要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深大教师王久二说:“深圳市社会救助体系已较为完备。现有救助项目已达9项,低保对象可以享受有关救济金额每月每人已约700元,已远远高于全国其他大中型城市和周边城市救助水平,能基本满足已纳入低保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需要。但因深圳现有低保标准344元是2002年制定的,过去4年深圳社会经济不断发展,适度提升低保标准是必要的。”

  来自福田区的低保户高先生表示:“我家每天吃饭都要精打细算,每天晚饭后去买特价菜,早上都是稀饭、馒头、榨菜、就是这样,每月的伙食费用就要600元。根据深圳市的物价上涨指数和社会工资增长率,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是合情合理的,是大势所趋。”

  无代表赞成388元方案

  究竟是388元合理?还是361元合理?代表们就这个问题展开了激烈讨论,16名代表中无一名代表赞成388元标准,一名代表提议一次将标准提高到500元,12名代表表示支持采取从344元调整至361元的方案。

  深圳市财政局、统计局、物价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代表均表示适当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应该的,赞成按消费价格指数累计上涨指数作为标准的361元。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代表表示,最低生活保障应与就业和事业保险待遇相配合,加强对特殊情况的生活保障。既保证生活水平,又能为逐步提高提供空间。

  来自深圳大学社会科学系的教师专家们则表示,这次提高低保标准不宜一下子提高太多,要逐步提高,才能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同时要统筹考虑低收入困难群众的救助;其次,要兼顾国内经济发达城市以及省内周边城市的均衡发展。

  王久二老师表示,“对于具体提升标准的依据,我认为依据深圳4年来综合消费指数增长情况(增长4.9%的比例)上调本次低保标准较为科学,即将最低保障标准提升到360元左右较为合理。这一方面能确保低保对象生活水平比较稳定,另一方面又能适当平衡低保群体的意见,更有利深圳最低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与社会的和谐。”

  ■观点集锦

  “改‘暗补’为‘明补’”

  深圳市统计局的代表认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制定,应该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即按照保证生活水平不下降的标准。物价局建议进一步完善调整机制,每年调整一次。将低收入家庭水电的价格补贴改为现金补贴,即将“暗补”改为“明补”,使市民切实感受到政府公共财政的保障。

  “增强低保人群再就业能力”

  深圳慈善公益网代表颜政表示,扶贫助困是低保群体的保命线。要解决贫困问题要建立最低保障和健全最低收入的救助制度,有效利用社会保障资金;加大技能培训、增强再就业能力,提高贫困群体的人力资本水平;促进贫困者社区组织的发展,形成社区互助网络。

  “低保标准应每年微调一次”

  深圳大学的易松国和杨巍巍老师均表示,应该完善最低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的救助标准,应该依据一个比较科学的衡量测算体系、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如居民可支配资金、人均消费指数等等,并随社会经济生活的变化而逐年调整救助标准。杨巍巍说:“在没有形成比较完善的测算标准时,应该综合考虑物价指数涨跌情况、居民可支配收入、消费性支出的变化情况等因素来确定救助标准的调整幅度。除了通货膨胀严重或经济政治环境变化较大的时期以外,调整幅度可以不必过大,但需要保证至少每年一次。”

  ■调整标准产生方式

  388元/月

  市民政局福利处曾对当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现状、调整幅度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研,提出了准备按照2002-2005年4年间食品类价格累计指数上涨数12.8%作为这次调整低保标准的系数,344元的既有标准作为基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初步拟定为388元。

  361元/月

  市民政局充分征求专家、市民的意见后认为,深圳目前的低保标准344元是2002年开始实行的,也可以考虑以2002-2005年4年间的消费价格指数累计上涨数4.9%作为低保标准的调整系数,按照这一系数,其标准应为361元,比调整前的低保标准增加了17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