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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困病床”后天正式“上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10:17 兰州晨报

  省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曹晓源昨日值守本报热线耐心答疑读者

  兰州晨报讯(记者梁峡林见习记者路燕)11月28日下午,本报亲民政务平台之“济困病床”咨询活动如期举行,省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曹晓源应邀做客本报亲民政务平台热线96555 ,就广大读者关心的问题向市民一一做了解答。

  当日下午3时还未到,省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曹晓源在本报热线接听室还未落座,早已等不及的热情读者就已打进热线开始咨询。打进热线电话的内容主要集中在病人何种情况下需要转诊到规定的8所医院、如何填写特困人员住院申请单、住院看病流程是什么、住院费按多少比例减免等方面。因为时间紧张,还有许多读者没能如愿咨询上自己的问题。为此,曹晓源在此特别解释说———“济困病床”是省委省政府为了解决全省66万城镇低保人员和农村上百万特困群众看病难的问题,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目前所涉及的8家医院正在加紧制定有关方案,以保证12月1日正式开门济困。这项政策牵扯面广人多,省卫生厅、民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除通过媒体进行宣传外,近日将在东方红广场举办大型宣传活动,欢迎广大市民届时积极参加。

  热线摘录

  问:我家住西固区,本人有病家庭又困难,如何选择“济困病床”就医?

  答:使用“济困病床”,需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是城镇低保户或农村特困群众,第二是遵循逐级转诊制度。是低保户就要持济困相关证件及本人有效证件,由西固区医院开具转诊证明,转到兰州市市级医院(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级医院认为难以解决时,再开具转诊证明,转到设置“济困病床”的省属8家医院。如果是心脏病等一些特殊病的急诊则不受此限制,可通过门诊直接转诊住院。

  问:我属于济困对象,并患有疑难病,目前已在省级医院就诊,能否享受这个优惠政策?

  答:原则上不能享受,因为这项新政策从12月1日起才实施,再者,即使患重病需要到省级医院,也需坚持逐级转诊制度。

  问:我是济困对象,患有急性阑尾炎,目前医药费已花了6000元,能否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

  答:不能,虽然医药费已花了6000元,但不在政府规定的减免住院费病种的范围内。政策只规定重病或疑难杂症者享受优惠,其余病种及小病种去基层医院就诊即可。目前基层的医疗水平和条件完全可以医治这类疾病。另外,我省目前医疗资源有限,只能在指定的8所医院设立500张床位重点解决重病或疑难杂症,不能满足普通病人的需求。

  问:我患有疑难病,生活困难,但不是济困对象,能否享受优惠政策?

  答:暂时不能,因为济困费用是省上专门列出的专项财政补贴,分配到每个济困对象身上很有限,所以要把有限的资金分配到最需要帮助的患者身上。参加济困的病种和每人每年最高减免3万元的标准目前只是初步划定,下一步将根据政策运行的情况和各医院接诊的情况再做适当调整。若政府补贴多,病人花费比例小,则可适当扩大就诊的病种,若是政府补贴不变,病人花费比例大,也有可能提高减免费用的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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