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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取得消费者信任 博士伦仍打"AAA级"认证旗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10:38 中国新闻网

  

为取得消费者信任博士伦仍打"AAA级"认证旗号

  博士伦的重要声明仍然醒目地挂在其官方网站上。

  继博士伦、海昌、爱尔康、眼力健等隐形眼镜护理液相继因质量问题曝光之后,可供消费者选择的护理液品牌已经是屈指可数。然而昨天在走访市场时意外发现,为了取得消

费者的信任,博士伦仍在盗用以中国质量协会的名义打出的“AAA级”认证旗号。中国质量协会焦根强副秘书长昨天表示,如果情况属实,将与博士伦进行严正交涉。

  明知违规仍然盗用

  记者昨天上午在北京左家庄附近的一家眼镜店发现,这里护理液产品除了卫康的,就只有博士伦的了,当记者质疑博士伦今年年初出现质量问题时,销售人员表示,出问题的博士伦润明水凝护理液已经停产,正在销售的是润明新概念除蛋白护理液,该产品完全合格。

  为了打消记者的疑虑,该销售人员随后从柜台上拿出一个书本大小的牌匾,牌匾上明确写着:“中国博士伦已获准加入了中国质量协会中国质量信誉咨询系统,润明新概念除蛋白护理液成为符合AAA级公示标准的中国质量信誉公示产品”。

  昨天中午时分,记者打开博士伦中国官方网站,其网页跳出“重要声明,博士伦获权威机构最新认证”字样,打开后,网页上出现的声明与记者在市场发现的相同。然而,据记者了解,就是这个重要声明,曾经招致中国质量协会一纸郑重的否认声明。今年9月,当博士伦刚刚在网站上贴出这个声明时,中国质量协会就针对性地表示,中国质量协会没有“安全产品”的认证职能,也没有委托任何组织进行“安全产品”的认证工作。“纯净品质”标识与中国质量协会没有任何连带关系。中国质量协会也没有进行且没有授权任何组织对企业和产品进行“AAA级公示标准”的评价工作。中国质量协会对侵犯自身权益的行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博士伦答复含糊

  在中国质量协会严正声明后,博士伦仍然打着协会的旗号,到底出于什么原因呢?

  记者昨天中午与北京博士伦专业事务部经理赵先生和博士伦亚洲区技术培训总监陈先生联系,但其手机一直没有接听。随后记者与博士伦公司公关代理公司蔡女士联系,蔡女士表示与博士伦相关人士联系后下午才能给记者答复。下午,当记者与蔡女士再次联系时,她表示不知此事,并称,这个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而且认证的事情已经处理完毕。当记者询问市场牌匾事宜时,蔡女士表示,博士伦当时就给经销商发了通知,要求收回牌匾。至于具体以什么形式发的通知、后续工作以及博士伦自身网站直到昨天仍然打出权威认证声明等详细情况,蔡女士没有给出更多的解释。

  协会澄清事件原委

  中国质量协会焦根强副秘书长昨天表示,协会早在9月15日就终止了与北京中质网咨询服务中心关于开展中国质量信誉咨询系统的合作关系。焦根强介绍,中国质量协会于2005年1月与北京中质网咨询服务中心合作开展中国质量信誉咨询系统服务工作。当时该系统的负责人找到中国质量协会,希望与中国质量协会合作开展中国质量信誉咨询系统服务工作,主要目的是规范市场秩序,为消费者提供相关企业、商品〔产品、服务〕信息及售后服务信息。但是,在合作协议中,并无安全认证和AAA级评价等方面的内容。北京中质网咨询服务中心在为博士伦公司提供的服务中,进行了AAA级评价公示,出现了超出委托范围以外的严重违约行为。

  焦根强昨天还表示,两个月前这件事情协会就已经解决了,没想到博士伦至今仍打着中国质量协会的旗号。焦明确表示,如果属实,协会将与博士伦进行严正交涉。

  律师认为涉嫌误导

  代理博士伦集体诉讼案的雷曼律师事务所郝俊波律师昨天表示,“如果博士伦公司在网站上继续公告称自己的产品被中国质量协会认证为符合AAA公示标准的中国质量信誉公示产品,博士伦就涉嫌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这是中国产品质量法明文禁止的行为”。

  郝俊波表示,一般消费者大多会依赖专业权威机构。所以,高效负责的产品质量检验和认证机构就是消费者的门神。如果企业自行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不仅会误导缺乏专业技术的消费者,对诚实守信的企业也是很大的伤害。对于博士伦此番行为,郝俊波还指出,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来源:京华时报;作者:胡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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