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男遗产赠后妻亲生儿子“不认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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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11:30 信息时报 |
据了解,1992年6月3日,住在湛江市的男子吕某(因涉及个人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前妻陈某因病去世。1993年的1月份,吕某与儿子吕光一起在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广海花园买下一房子,房产证上登记父子两人的名字。 而在妻子死后不久,吕某又认识了湛江女子张小妹。1997年5月14日,两人在茂名化州市笪桥镇人民政府领取了结婚证。随后,年届六旬的吕某被病魔缠身,经常要住院治疗。 在此期间,张小妹一直给予悉心照顾。2002年6月2日,自觉不久将离开人世的吕某为了让张小妹后半生有保障,立下一份遗嘱,内容是:因为自己经常生病住院,多亏了爱人张小妹的照顾,而他的儿子都不理他,因此决定将房产属于自己的那一半给张小妹继承。2003年7月7日,吕某因病重在广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去世。吕某没有想到,他留下的这份遗嘱让所爱的女人与他的亲生儿子打了两年多的官司。 吕某去世后不久,张小妹就找到吕光,拿出遗嘱以吕某妻子的身份要求继承“丈夫”的房产,但吕光却不肯,并对这个“后妈”的身份有所怀疑。在多次协商没有结果后,2004年5月9日,张小妹一气之下到房产所在地——广州市天河区的法院起诉“儿子”吕光,要求法院依据“丈夫”吕某生前留下的遗嘱,判令“儿子”让她继承广海花园房产的一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