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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侵犯顾客权益 赔5万精神损失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11:33 信息时报

  财物被损坏,员工在冲突中受了伤,但自己却成了被告还被人索赔8万元的精神损失费,酒店自然不肯买这个账。

  该案一审开庭时,酒店方称是吴某等人在结账时嫌消费过高而挑起事端,且吴某更无故向酒店员工扔酒杯,划伤了员工的右手,酒店员工是出于自卫才导致吴某受伤,他们从来没有暴力伤害吴某的故意。

  为此,酒店提供了6份办案民警在案件发生当晚所作的调查笔录,笔录显示,当晚是吴某先挑起事端,动手打人。

  今年初,中山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酒店侵犯消费者权益,要向吴某书面赔礼道歉,并向他支付精神损害费5万元及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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