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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毒杀婆婆 儿媳领刑8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11:36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家住兴仁县的罗光佑于2004年打工途中因被抢劫,回家后多次受到婆婆林以秀的辱骂,之后罗光佑企图毒害婆婆林以秀(未遂)。昨日,记者从兴仁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受黔西南州中级法院委托,终审以罗光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罗光佑2004年打工返乡,因途经贵阳时被抢劫,回家后受到婆婆林以秀多次辱骂。同年腊月三十,罗趁煮年晚饭之机,将农药掺入做饭,致家人吃年夜

饭的7人中6人中毒,经抢救后痊愈。

  2004年4月10日上午,罗发现婆婆上坡干活去了,又生加害公婆之念头,遂将农药甲胺磷投放在饭里。当天中午,其婆婆回来后将饭热吃,觉得有点苦,便将饭倒给自家饲养的两只狗吃,公婆中毒被送进诊所治愈,两只狗中毒死亡。

  4月14日,罗趁挑水撒谷种之机,把农药敌敌畏倒在桶里,挑水回家倒在水缸里,可公婆当天未回家吃饭。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光佑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遂作出上述判决。作者:曹昱昌 尤立宪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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