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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没有3年安全驾驶经历不准驾驶"送子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15:12 新华网

  新华网哈尔滨11月29日电(记者曹霁阳程子龙)记者29日从黑龙江省教育厅获悉,按照教育部、公安部的紧急通知要求,黑龙江省各地已开始对“送子车”进行为期10天的集中排查和整治,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的驾驶人,将不准驾驶“送子车”。

  按照集中整治的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要联合对辖区内“送子车”进行摸底排查,详细掌握辖区内“送子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

本情况,并逐一建立档案。要立即对“送子车”集中进行一次检验,结果记入档案,不消除隐患禁止行驶。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要集中开展辖区内“送子车”驾驶人资格审查。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计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纪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要组织专人深入到每一所中小学校,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坐超员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违反规定的,追究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此外,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组织足够警力,加大对“送子车”和集中运送学生的其他客运车辆行驶路线,特别是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车辆超员载客、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坚决取缔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

  11月21日早6时40分许,黑龙江省双城市周家镇东跃村村民关景全驾驶一辆非法“送子车”,拉载50名小学生前往周家镇中心小学,在途经一座小桥右转时坠入桥下,事故造成8名小学生死亡,39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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