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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大力发展直播卫星和地面数字电视业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21:54 新华网

  新华网成都11月29日电(记者王志恒、侯大伟)“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大力发展直播卫星和地面数字电视业务,积极推进有线数字电视、地面数字电视、直播卫星业务在东、中、西部城镇、农村的协调发展”。

  11月29日,在四川成都召开的“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文化产业论坛”上,国家广电总局副总编辑黄勇就我国广播影视产业今后发展的战略方向问题演讲时作上述表示。

  黄勇说,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广播影视产业已经逐渐崛起,初步形成广播电视广告、有线电视、电影、电视剧、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动画、广播影视会展等各门类产业蓬勃发展的态势。中国的广播影视产业作为中国文化产业、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日益成为国民经济的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黄勇介绍说,截至2005年底,我国有线电视用户达到1.28亿户,数字电视用户达到413万户,今年上半年新增数字电视用户250万户,新兴的数字新媒体产业发展加速。目前我国已经建成覆盖全国的有线、无线、卫星等多种技术手段并用的多层次、现代化的广播电视综合网络,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94.48%和95.81%。

  但是黄勇也表示,我国广播影视产业在快速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着市场主体不健全、产业结构不合理、城市农村发展不平衡、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等问题。

  黄勇说,十一五期间,我国将按照《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规划要求,以电视节目、影视剧、动漫等内容建设为龙头,整合相关资源,大力扶持地市级以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发展网络广播电视,对有线电视传播网络实行必要的产业化改造,大力发展直播卫星业务和地面数字业务,推进有线数字电视、地面数字电视、直播卫星业务在东、中、西部地区城镇、农村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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